6月22日,派驻省国信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职谈话。郑路组长指出,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省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成员都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责,要把省纪委的任命,转化为“敢担当”“肯作为”“再出发”的动力,强化责任意识、身份意识和岗位意识,认真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与嘱托。
郑路组长强调,要自觉增强学习本领。始终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不断充实政治理论知识储备,更新相关业务知识,做到肚中有“货”,心中有“底”。要经常向省纪委监委对口部室学、向周围同事和兄弟单位学、向基层纪检机构学、向职工群众学,在学的过程中加强工作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提升专业水平,做到学习责任与岗位责任并肩,不断提高履职素质能力。要高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对标省纪委监委工作标准,按照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注重平常考核,强化问题导向,建立组、室、员“三位一体”内部考评机制,激发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推动日常监督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省纪委王常松书记“一二三四五”工作要求,找准发力点,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扎实稳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按照“纪律部队”的标准带头遵守“六大纪律”和法律法规,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腰杆挺得更硬。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做任何事情要严格遵守语言纪律、行为纪律、文字纪律、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的内涵,做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谦虚谨慎、清正廉洁的表率。
据悉,派驻省国信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省国信集团、东部机场集团、省信用再担保集团,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强化对驻在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企业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驻在企业本级和直属企业(单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