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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召开2020年第二轮第二批巡察进驻动员会
2020-10-29 16:56:45

根据集团党委的工作安排,集团党委巡察组将于2020年10月26日起,对苏州分公司党支部、无锡地区党支部(无锡分公司、江苏再保典当有限公司)、扬州地区党支部(扬州分公司、江苏扬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党支部、南通分公司党支部、连云港分公司党支部开展现场巡察。10月20日下午,集团党委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集团党委委员、巡察办主任张靖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委巡察办副主任李砚秋主持。

会上,巡察组组长胡昌林传达了中央、省委以及集团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并对本次巡察进行了具体安排。被巡察单位南通分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担保公司、镇江分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再保典当公司、无锡分公司、苏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张靖在讲话中指出,巡察作为巡视工作的有益补充,是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是有效解决基层监督乏力、消除监督盲区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督促被巡察单位强化政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集团经营发展,牢记集团初心使命,对照省委、省政府成立集团初衷,进一步推动集团化管控,加强精细化管理,更好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剑指问题、倒逼责任,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用足用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的“12+N”工作方式,善于发现问题、辩证分析问题、科学研判问题、准确定性问题三是要注重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做到思想认识要到位、整改责任要到位、制度建设要到位,确保各类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四是要坚持忠诚履职,确保完成巡察工作政治使命。要以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的制度执行和优良作风,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8家被巡察单位其他员工通过视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