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微观基础,稳定经济必须稳住市场主体。4月17日,江苏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在全面落实“苏政40条”基础上,再次推出22条有力举措,解决广大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着力稳住全省经济基本盘。4月18日,省政府召开发布会,对文件作出解读。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在发布会上介绍,与“苏政40条”相比,此轮政策措施主要突出疫情的阶段性影响和聚焦特殊困难行业,包含落实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给予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支出补贴;扩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餐饮、零售等5个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等22条政策措施。
在“苏政40条”基础上注重延伸拓展增强力度
据了解,这一轮的政策举措与“苏政40条”内容上不重复、重拓展,既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又有鲜明的创新性。
在财税政策方面,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3月上旬有关安排,明确“六税两费”顶格减免额度;社保政策方面,将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等政策,扩大到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方面,范围上拓展到供销社、工会、人防等单位房屋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减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部分行业检验费用。
重点短平快 瞄准疫情阶段性影响
针对此轮疫情波及全省所有设区市,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冲击的实际,突出了疫情冲击的阶段性纾困措施,重点短平快的政策。
比如,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和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定额补助,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及物流、建筑、物业服务等行业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给予适当补贴。
聚焦中小微企业实际困难,推出多项具体纾困措施。扩大小微贷、苏服贷、苏农贷、苏科贷、苏信贷等融资规模,降低融资利率,重点投放信用贷、首贷,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给予不良贷款金额80%的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
有的放矢 聚焦困难行业雪中送炭
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电影、会展等行业,从加大补贴、促进消费、提高返还费用、提高预付比例等多个方面,给予重点帮扶,提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比如,减半收取广告业、娱乐业企业2022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省级电影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电影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等。
林康介绍,下一步将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将22条政策措施细化深化,明确政策使用范围、享受条件和申报流程,明确办事指南、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限,积极推行便利化措施,确保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使企业有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获得感。